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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费留学落户政策规定

天津市公费留学生落户政策出台于2015年7月1日,该政策旨在让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并拥有相应学位或学历的天津籍公费留学生,能够顺畅地将自己的优秀人才回归家乡,为天津经济的发展和创新提供支持。

一、政策适用对象

天津市公费留学生落户政策适用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天津籍公费留学生;

2.在国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同等学历,并已取得相关学位证书或证明。

二、落户条件

天津市公费留学生落户申请获批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无违法违纪行为,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行为表现;

2.签约接收单位或团队需要为天津市属单位或者企事业单位;

3.落户后需要在天津市工作满3年以上。

三、落户申请流程

1.初审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天津市公安局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由天津市公安局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初审主要内容为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并进行初步审核。

2.复审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需要向签约接收单位或团队提交申请材料,由签约接收单位或团队进行评审,并向区县级人才服务机构提交评审结果。复审主要内容为评估申请人的专业水平、能力和经验是否符合签约接收单位或团队要求。

3.公示

评审结束后,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区县级人才服务机构和天津市公安局人才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即可进入最终审批环节。

4.最终审批

最终审批由天津市公安局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籍迁移手续。

四、政策实施效果

天津市公费留学生落户政策实施后,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1.吸引了大量优秀天津籍公费留学生回国,并为天津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做出了贡献;

2.为天津市企业和机构引进高端人才提供了更多渠道和手段;

3.提高了天津市人才的战略储备和核心竞争力,为天津市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天津市公费留学生落户政策的实施,为天津市的人才战略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活力,也为天津籍公费留学生回归家乡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帮助。